江苏出台两项新政
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不断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水平,省政府近期印发了《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6月14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搭建具有江苏特色的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框架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十四五”期间部署打造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品牌。《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印发施行是我省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标志性的成果,是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的一揽子的制度性安排,必将从全方位、多维度促进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沙维伟介绍,《实施意见》着眼解决当前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确了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等5个方面18项内容。
1.完善健全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聚焦打通养老服务“堵点”“痛点”,提出了简化养老机构申报手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明确养老服务组织水电气享受价格优惠等新政策、新举措。
2.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养老服务供需匹配度不高等问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稳步拓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范围、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床位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案例场景等,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3.统筹事业产业发展
提出引导国有企业加大在养老服务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繁荣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搭建养老产业优质互动平台等,进一步明确推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政策导向。
图片来源:江苏民政
聚焦养老服务中的“堵点”“痛点”
沙维伟介绍,《若干措施》聚焦基本养老服务的定义、对象、内容、供给方式等,搭建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框架,围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兜底功能、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的监管和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完善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等18项具体措施。体现了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引导多元参与,推动供给主体多样化;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服务内容的精准化等特色亮点。
图片来源:江苏民政